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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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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1992年7月28日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章 管理保护
第四章 合理利用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拯救濒危的热带、亚热带生物资源,为科研和生产服务,造福人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
关法律,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勐养、勐仑、勐腊、尚勇、曼稿五片,总面积二十万公顷。经确定的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和界线,不得随意变更,确须变更,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条 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行全面保护自然环境,大力发展生物资源,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合理经营利用,发挥多种效益,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方针。
第四条 本州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五条 保护好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是全州各族人民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禁止一切破坏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行为,支持和督促各级管理部门做好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本州内其它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依照本条例进行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由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设立西双版纳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行使对自然保护区行政管理职能,由州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上受省林业厅指导。
管理局下设自然保护区管理所,管理所受所在县人民政府和管理局双重领导。
管理所以下可设立若干个保护管理站。
第八条 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保护自然的宣传教育;负责保护区的行政管理,保护和发展珍贵、稀有的动、植物资源;依法查处破坏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开展科学研究,探索自然演变的规律和合理利用森林和野
生动植物资源的途径,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九条 自然保护区设立林业公安机构,行政上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领导,业务上受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林业公安机关领导。
自然保护区公安机构的主要职责:保卫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国家财产;依法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区资源和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当地公安机关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
第十条 自然保护区管理可实行职工个人、家庭承包或委托自然保护区内和边缘村寨群众承包管护等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自然保护区局、所应同所在和毗邻的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组成联合保护委员会,制定保护公约,共同做好管理保护工作。

第三章 管理保护
第十一条 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和实验区,核心区只供经批准的人员进行观测研究活动,实验区可以进行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和培育驯化珍、稀动植物等活动。
自然保护区划定前原已定居在自然保护区的村寨群众,位于核心区的,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搬迁出自然保护区,妥善安置。位于实验区的,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划定生产经营范围,合理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自然保护区和损坏其设施,也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内建立机构、修筑设施。确因国家建设需要,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应事先提出报告,经自然保护区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才能进入自然保护区内施工。并按规定向自然保护区管理
部门交纳资源损失赔偿费,施工中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不得伤害各种野生动物。
自然保护区及其边缘均不得兴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机构和设施,对原已兴建的应逐步迁出。
第十三条 自然保护区内严禁采伐林木、猎捕野生动物、毁林开垦、开山炸石、挖沙取土、军事演习和从事其他有害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活动。因科研、教学、展出等特殊需要,需捕捉、采集野生动植物标本的,须按审批权限,报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范围
内,按批准的品种、数量捕捉和采集,并按规定交纳资源保护管理费。
第十四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自然保护区内收购竹木、藤条、药材、花卉、野生动物及其他林产品。
第十五条 凡需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科研、教学、考察、参观、拍摄影视片、登山等活动的,须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得入内。进入自然保护区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规和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制度,并交纳保护管理费。

第十六条 严格控制自然保护区以外的人员迁入自然保护区内定居,一经发现,坚决清理遣返原籍。原居住在自然保护实验区的村寨群众,应当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区的有关规定,在划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内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等经营活动,并接受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 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物经采取防范措施后,仍发生伤害人、畜,损害庄稼造成群众的损失,由管理部门调查核实给予经济补偿,经常伤害人畜的猛兽,由管理部门组织猎捕清除。
第十八条 任何部门和单位同国外签署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协议,接待其人员到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必须征得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十九条 自然保护区应建立资源档案,并指定专人登记管理。

第四章 合理利用
第二十条 自然保护区可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开展经济植物的培育繁殖和经济动物的饲养驯化,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新的种源和应用技术。
第二十一条 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可按照国家批准的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设计,在实验区内利用荒山荒地、水面,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和旅游服务业等多种经营活动。所得收入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税收外,其余用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自然保护事业。
自然保护区在实验区和保护区的边缘欢迎国内外有关部门和个人独资或与自然保护区合资开办旅游业,按有关规定依法管理。
自然保护区在开展上述多种经营活动时,应吸收当地群众参加,以增加经济收入。
第二十二条 在实验区,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在不破坏自然资源的前提下,按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可以有组织、有计划、有指导地合理采集利用林副产品。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三条 在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州人民政府或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拯救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中成绩显著的;
(二)在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猎杀野生动物和破坏自然保护区设施中成绩显著的;
(三)在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中有突出贡献的;
(四)发展、利用自然资源效益显著的;
(五)敢于同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以及举报重大案件有功的;
(六)宣传自然保护事业并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扑救森林火灾中事迹突出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其按保护管理费或资源损失补偿费标准3至5倍缴纳赔偿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自然保护区内盗伐林木、毁林开垦、开山炸石、采矿、取土,未经批准猎捕野生动物和采挖植物的;
(二)擅自在自然保护区内采集收购竹木、藤条、野生药材、花卉及其他林产品或者猎捕野生动物的;
(三)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旅游、科研考察、教学实习、拍摄影视片、登山活动的;
(四)破坏自然保护区设施或擅自移动界标的;
(五)擅自在自然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和设施的。
有第(一)、(二)项行为的,并处没收非法所得,有第(五)项行为的,并对其建筑物予以没收或限期拆除;毁林开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阻碍管理人员进行正常管理工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以暴力殴打、伤害管护人员或对检举、揭发的公民行凶报复的,依法惩处。
第二十六条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人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因失职造成损失的,由管理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行为的行政处罚,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或者公安派出所以上的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作出决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上一级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
议或者不向法院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1992年7月28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度政府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度政府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衢政发〔2004〕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安排〉的通知》(衢委发〔2004〕6号)精神,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04年度政府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二月十二日    
  
  2004年度政府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
  
  为激励先进,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落实年度各项工作目标,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经研究,市政府决定2004年继续在全市开展政府工作目标综合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参加推进工业化、城市发展、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市高新园区管委会参加推进工业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市西区管委会参加城市发展、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市社保局参加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考核。
  二、考核内容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分工,共设置下列八项考核:
  (一)推进工业化工作;
  (二)城市发展工作;
  (三)农业农村经济工作;
  (四)社会事业工作;
  (五)生态市建设工作;
  (六)开放型经济工作;
  (七)旅游和民营经济工作;
  (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上述八项考核的考核指标、目标和评分标准附后。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综合考核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综合考核办),市综合考核办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任副主任,统一负责考核的组织、检查、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四、考核程序
  (一)确定目标。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以及省里下达的各项指标,研究确定考核目标,下达各被考核单位。需要以签订责任书等形式进一步明确考核目标的,必须以本文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准。
  (二)年中检查。要求各被考核单位在7月中旬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各项考核指标完成进度,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督促,并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三)年终考评。
  1、自查总结。次年1月上旬,各被考核单位对各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自评打分,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2、部门审核。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各被考核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审核评分,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市综合考核办。
  3、实地核查。次年1月中下旬,市综合考核办从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综合核查组,统一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综合核查组主要采取听汇报、组织抽查和有关部门核对等形式,对各项考核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提出核查意见。
  4、提出考核建议。市综合考核办对各综合核查组的核查意见进行汇总,研究提出各项考核结果建议,并报市政府领导审核。
  5、考核结果审定。市政府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奖励
  根据考核实绩,各项考核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考核对象为6个单位的,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考核对象超过6个单位的,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名。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发文通报,并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考核奖金来源渠道不变,由市政府统筹分配。各项考核一等奖的奖金为1万元,一、二、三等奖的奖金比例为1:0.8:0.6。
  六、考核期限
  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七、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推进工业化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2、城市发展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3、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4、社会事业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5、生态市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6、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7、旅游和民营经济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8、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
  准。

附件1  推进工业化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各县(市、区)考核指标 考 核 目 标 基本分
  (100分) 评 分 标 准
柯城区 衢江区 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
一 1.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16 161616161620分工业增加值增长率达到考核目标得基本分(20分),每超或低0.1个百分点加或减1分,加减分不超过20分;工业增加值在GDP中占比的提高百分点数未达到考核目标扣5分,超出不加分。
2.工业增加值在GDP中占比提高百分点数(%) 1 11111
二 3.工业技改投入增长率(%) 20 202020202020分工业技改投入增长率达到考核目标得10分,每超或低1个百分点加或减1分,加减分不超过10分;工业性投入数达到考核目标得10分,每超或低1个百分点加或减1分,加减分不超过10分。两个得分相加为本项得分。
4.工业性投入数(亿元) 5 9121295
三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金增长率(%) 15 151515151520分工业企业税金增长率达到考核目标得基本分(20分),每超或低1个百分点加或减1分,加分不超过20分,扣分扣完为止。
四 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率(%) 18 181818181820分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率达到考核目标得基本分(20分),每超或低1个百分点加或减1分,加减分不超过20分。新增规模企业数未达到考核目标的扣5分,超出考核目标的,每超2家加1分,最高加10分;新增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未达到考核目标的扣5分,超出考核目标的,每超1家加2分,上不封顶。
7.新增规模企业数(家) 3 55553
8.新增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数(家) 0 11111
五 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率(%) 6 6666610分新产品产值率达到考核目标得基本分(10分),每超或低0.5个百分点加或减1分,加分不超过5分,扣分扣完为止。
六 1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率(%) 12 121212121210分企业亏损率达到考核目标的得基本分(10分),每低或高1个百分点加或减1分,加分不超过5分,扣分扣完为止。
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考核指标 考 核 目 标 基本分
  (100分) 评 分 标 准
市开发区 市高新园区
一 1.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16 1620分工业增加值增长率达到考核目标得基本分(20分),每超或低0.1个百分点加或减1分,加减分不超过20分。
二 2.工业性投入数(亿元) 6 320分工业性投入数达到考核目标得20分,每超或低1个百分点加或减1分,加减分不超过20分。
三 3.工业招商引资到位投资额(亿元) 5 220分工业招商引资到位市外投资额达到考核目标得20分,每超或低1个百分点加或减1分,加减分不超过20分。新增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数未达到考核目标扣5分,每超1个加5分。
4.新引进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数(个) 2 1
四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金增长率(%) 15 1220分工业企业税金增长率达到考核目标得基本分(20分),每超或低1个百分点加或减1分,加减分不超过20分。
五 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率(%) 18 1520分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率达到考核目标得基本分(20分),每超或低1个百分点加或减1分,加减分不超过10分。新增规模企业数未达到考核目标的扣5分,超出考核目标的,每超2家加1分,最高加10分;新增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未达到考核目标的扣5分,超出考核目标的,每超1家加2分,上不封顶。
7.新增规模企业数(家) 5 2
8.新增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数(家) 2 0注:
1、工业性投入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工业企业技改投入以及在新建、扩建、续建过程中发生的购土地、建厂房、添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
    2、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不参加奖级排名,对管委会领导的奖励,按得分相对应的县(市、区)标准执行。
  
  
  附件2  城市发展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考核
  项目 考核指标和目标 基本分
  (100分) 评 分 标 准
柯城区 衢江区 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开发区西 区
国土资源保护 1、耕地保有量按上级下达的指标,加上外调土地整理折抵指标除以72%,加易地委托造地面积考核。(6分)
  2、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全年补充耕地量不少于建设占用耕地量与外调土地整理折抵指标除以72%、易地委托造地面积之和。(5分)
  3、加强土地整理与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市国土局下达的土地整理与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三分之二。(5分)
  4、严格土地征用,建立政府征地调节资金制度,严格执行城镇规划区内征地区片综合补偿标准。(4分)
  5、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和建设用地审批定额指标,经营性用地全面实行公开出让。(6分)
  6、通过上级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验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95%,信访办结率达到95%以上,其中上级要求报结件办结率必须达到100%,“土地执法模范乡镇”达标率达到65%以上。(6分)
  7、完成矿山数量压缩5%,按要求完成闭坑矿山复绿治理和利用试点,全面实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4分)
  8、加强资金收缴,当年耕地开垦费等造地改田资金、矿山资源补偿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并及时足额完成上缴任务。(4分) 40分 1、单项内容完成的,得基本分。未完成的,定性指标未完成不得分,定量指标未完成的,按占总量的比例,每5%扣2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2、开发区和西区只考核国土资源保护和村镇建设两个项目,按60分为基本分,考核实际得分乘以5/3为最后得分。
村镇规划建设 1、完成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6分)
  2、完成第二批“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示范村的规划编制。(6分)
  3、加强中心村规划建设,各县(市、区)完成不少于20个中心村规划编制。(4分)
  4、切实加强村镇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批,对没有编制规划的村镇,应停止所有建设项目的审批。(2分)
  5、严格规划设计项目的资质审查,所有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必须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2分) 20分
康庄和绿色通道工程 1、建立领导小组,设立康庄和绿色通道工程办公室,并有专职人员。政府领导每年不少于3次研究、检查督促实施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4分)
  2、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康庄和绿色通道工程年度目标;绿化成活率平原区达95%以上、山丘区达90%以上、次年保存率达85%以上;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100%。(16分)
  3、制订切实可行的政策处理意见,配套资金落实到位。(8分)
  4、建设资金设立专户存储,及时到位,没有截留、挪用和超范围使用等情况。(4分)
  5、工程建设符合各项建设基本程序,干部、职工全年无党风廉政和严重违纪问题。(8分) / /40分附件
3  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和指标 考 核 目 标 基本分
  (100分) 评 分 标 准
合计 柯城 衢江龙游江山常山开化
农业农村经济 农业增加值 同比增长6%4分增1个百分点加2分、减1个百分点扣1分。
农民纯收入 同比增长6%4分增1个百分点加2分、减1个百分点扣1分。
万名农民素质工程 农民培训(人) 47500 60009000850010000700070002分按比例加减分,加减分以本项分值为限。
新增有组织劳务输出(人) 30000 3700570058007200410035003分按比例加减分,加减分以本项分值为限。
扶贫开发 欠发达乡镇奔小康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全市平均水平2分每增或减1个百分点加或扣0.2分,加减分以本项分值为限。
下山脱贫(人) 10000 1480110011202300180022002分按比例加减分,加减分以本项分值为限。
新农
  村建
  设 示范村建设(个) 10 3212113分每增或减1个村加或扣0.3分。
整治村环境治理(个) 200 2439334326354分每增或减1个村加或扣0.1分。
农业招商引资 推出招商项目(个) 100 1616181816162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引进1000万元以上项目(个) 18 3333333分增1个项目加2分,少1个项目扣0.5分。
到位资金(万元) 40000 6500650070007000650065003分增500万元加2分,少500万元扣0.5分。

  业
  产
  业
  化 年销售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加工型龙头企业(家) 10 2212212分增1家加2分,少1家扣1分。
年出口额100万美元以上的出口型龙头企业(家) 10 1122222分增1家加2分,少1家扣1分。
紧密联系农户万户以上的专业协会型龙头企业(家) 10 1222122分增1家加2分,少1家扣1分。
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市场型龙头企业(家) 10 2122122分增1家加2分,少1家扣1分。
培育万名农产品营销员、贩销员(名) 10000 1500150020002000150015002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农产品购销订单(万元) 10000 1500150020002000150015002分每增或减100万元加或扣0.3分,加减分以本项分值为限。
农业信息化 新增农村主体上网用户(户) 900 1501501501501501501分每增或减10户加或扣0.2分,加减分以本项分值为限。
完善乡镇农技110 做到专职网管员、办公经费双到位1分1项未到位扣0.5分。
农村财务电算化 达到80%1分未达到的不得分。
畜禽疫病防控 畜禽疫病防控应急体系 全面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1分未建立不得分。
畜禽疫病防治资金(万元) 640 70100150150100704分每增或减10%加或扣1分;暴发重大动物疫情并失控的,实行一票否决。
绿色特色农业 绿色特色农产品基地(个) 10 1222122分增1个加1分,少1个扣0.5分。
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个) 50 81088882分增1个加1分,少1个扣0.5分。
省级以上绿色农产品(个) 50 81088882分每增或减1个加或扣0.5分。
实施农业标准 12 2222222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绿色特色农业增加值 占农业增加值的60%2分每增或减1个百分点加或扣0.2分,加减分以本项分值为限。
农村政策 完善大田责任制 做到?合同、权证、面积、四至?四到户2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完善山林责任制 2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农民减负 无重大案件、恶性案件发生2分发生重大案件、恶性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粮食生产能力 耕地面积(万亩) 130 1222323116171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生态林业建设 森林防火 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发生率控制在25次/10万公顷,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2分达标得满分,超标的按比例扣分。
生态公益林建设(万亩) 300 12.763.3286437952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造林更新(亩),包括新造工业原料林10000亩 30600 1500430055007400390080002分按比例加扣分,加扣分以本项分值为限。
新建花卉苗木基地(亩) 10000 2000200010003000100010001分按比例加扣分,加扣分以本项分值为限。
?绿化示范村?建设(个) 30 要求每个县(市、区)各达标5个,其中省级1个2分每增或减1个村加或扣0.3分。

  利
  工
  作 千库保安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个) 283 25315119135223分少完成1个扣0.5分。
防汛安全 不发生防汛责任伤亡事故和小(三)型以上水库严重险情 3分一旦发生实行一票否决。
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个) 8 1121122分每增或减1个加或扣0.2分。
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公里) 119.86 16.816.0825.9221.0618222分每增或减2公里加或扣0.2分。
水产品产量(吨) 29000 3500620090006600260011001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渔业产值(万元) 31500 28005200150005400210010001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救灾救济工作 建立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6 1111111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建立救灾资金
  财政专户 县、乡财政分别落实170403科目,按当地农村人口人均3元以上标准预算 3分按比例加减分,加减分以本项分值为限。
提高灾害救助
  快速反映能力 建立灾情信息快速收集、报告制度,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救灾物资救济到位 1分视灾情发生情况进行扣分,一次未到位扣0.3分。
社会救助管理 乡镇(街道)一级推行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 2分1个乡镇(街道)未完成扣0.3分。
基层建设 基层民主 村务公开正常化、规范化,建立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制度 2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个) 6 1111111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附件4  社会事业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类别 考核指标 考 核 目 标 基本分
  (100分) 评分标准
柯城区 衢江区 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

  
  
  
  
  
  
  育 ①切实加大教育投入 依法保障预算内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 6分 未完成1项扣2分。
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
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②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学前三年入园率(%) 87.22 72.0085.0087.0080.0075.007分未完成1项扣1分(柯城区含市本级、巨化)。
小学入学率(%) 100.0 100.0100.0100.0100.0100.0
小学升初中比例(%) 100 99.7099.8099.9099.0099.50
初中升高中比例(%) 合计 92.1881.0085.0088.0080.0080.00
普高 63.1140.5042.5044.0040.0040.00
职高 29.0740.5042.5044.0040.0040.00
三残少儿入学率(%) 96.70 94.0095.0095.0095.0094.00

  
  
  
  
  
  
  育 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 幼 教 86.5 72.590.0091.0068.0066.005分未完成1项扣1分(柯城区含市本级、巨化)。
小 学 97.00 96.0098.0099.0096.0094.00
初 中 98.00 95.0097.0098.0096.0096.50
普 高 75.00 75.0090.0085.0076.0072.00
职 高 / 60.0060.0056.0055.0057.00
④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制定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6分 未完成1项扣3分。
按标准完成年度农村中小学改厕任务(具体指标由市教育局下达)
⑤加强学校安全卫生工作 对新产生的危房及时鉴定、上报和改造,确保境内无危房 6分 未完成1项扣3分。
加强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全年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化 ①推进文化名市战略实施,按照名市建设总体要求,制定落实当地文化产业经济政策和建设规划 出台政策 出台政策 出台政策落实政策落实政策落实政策4分未完成1项扣2分。
制订《文化设施建设规划》

  
  
  
  
  
  
  化 ②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成年度“二馆一站一工程”工作任务 图书馆
  建设 完成1500m2图书馆建设 3000m2图书馆立项完善已建设图书馆馆内部功能完成图书馆馆舍维修完成图书馆新馆规划,老馆增加面积完善巩固二级图书馆8分未完成1项扣2分。
文化馆
  建设 完善文化馆内部设施 完成面积2500m2的馆舍主体工程建设投资30万元用于改善文化馆内部设施文化馆立项完善文化馆内部设施完善巩固一级文化馆
文化站建设 4 53355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建成 与图书馆工程同步建成建成建成建成建成
③推进“东海明珠?衢州金走廊”工程建设,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东海明珠 2 112214分未完成1项扣2分。
衢州金走廊 2 22222
④配合做好孔子文化节筹备工作 全面完成市里交给的工作任务 4分 未完成扣4分。

  
  
  生 ①进一步发展无偿献血事业,完成各项指标 比 例
  (%) 100 1001001001001005分未完成1项扣1分。
采血量
  (升) 120 207.8498873.80489478.8
每月献血率(%) 90 9090909090
自愿献血率(%) 80 8080808080
成分输血率(%) 90 9090909090

  
  
  
  
  生 ②推进母婴健康工程建设 确保每个县(市、区)地方财政10万元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6分 未完成1项扣2分。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内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③加大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力度 确保县域内无阳性钉螺 4分 未完成1项扣2分。
确保无本地感染的急性血吸虫病人、病牛
④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成省CIDA-WHO结核病控制项目建设 确保涂阳肺结核病新登记率达到34/10万以上 3分 未完成1项扣1.5分。
对涂阳肺结核病人提供免费诊断、免费化疗
⑤确保结核病防治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核拨到位(万元) 8 8 8.111.46.46.92分未完成扣2分。

  
  
  育 ①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群众体育设施建设 确保本县(市、区)新增体育健身路径3条以上,其中城区2条以上,农村1条以上 3分 未完成扣3分。
全县(市、区)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总人口的40% 2分 未完成扣2分。
②加强业余体育训练工作,建立“教体合作”业余训练新机制 确保项目落实、教练员落实、训练经费落实(各地特色项目见后注) 10分 未完成1项扣5分。
组团参加第一届衢州市传统项目运动会
广播电视 加快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完成广播电视基础网络发展计划 新增有线电视联网行政村数 35 2022/403015分未完成1项扣5分。
新增有线电视用户数 6000 30007190300050004000
新增调频广播数 4000 3000320003000400010000注:各县重点训练项目

  市级重点训练项目:田径、游泳、举重、围棋。
  柯城:田径、游泳、举重、围棋、跆拳道、散手、拳击、沙滩排球、足球。
  衢江:田径、游泳、举重、围棋、乒乓球、沙滩排球。
  龙游:田径、游泳、举重、围棋、艺术体操。
  江山:田径、游泳、举重、围棋、篮球。
  常山:田径、游泳、举重、围棋、射击。
  开化:田径、游泳、举重、围棋、赛艇。
  
  附件5  生态市建设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指标 单位 考核目标 评分标准
柯城 衢江龙游江山常山开化
综合 1 推进生态县(市、区)建设政策性文件 年内出台 总分100分,具体得分和加减分标准详见各县(市、区)2004年生态市建设市县(市、区)长目标责任书。
2 生态县(市、区)建设专项经费 建立并落实专项经费
3 2004年度计划内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全面完成
4 生态示范乡镇、村建设 个 完成2个乡镇、4个村 完成2个乡镇、4个村完成4个乡镇、8个村完成4个乡镇、8个村完成4个乡镇、8个村完成4个乡镇、8个村
5 环保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 2以上
生态经济
   6 工业园区进行生态化改造试点 个 1(生态工业园区)
7 省级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建设试点数 个 1(淤头镇)
8 通过ISO14000认证单位数 家 1111
9 通过清洁生产认证企业数 家 1111
10 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 % 32 3030302929
11 通过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数和浙江绿色农产品认证数 个 5 77759
无公害林产品基地 万亩 2.8 4.26.52.81.27.5
12 绿色企业数 家 1
绿色饭店数 家 1 11

  态
  环
  境 13 环境质量:
全年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 天 330330330330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80808080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95 9595959595
旅游区环境达标率 % 80 8080808080
14 生态林业建设:
生态公益林建成面积 万亩 2.5 12.75.612.87.419
森林蓄积净增量 万m3 0.5 1.90.73.80.87.3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绿色通道里程 km 69 76747310832

  态
  环
  境 15 污染控制: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达标 达标 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90 9090909090
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烟控区覆盖率 % 90 9090909090
医疗废物处置率 % 10 1010101010
16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县城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工程 完成前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完成前期
县城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50801008080
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 41041.6220.5712
县城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 581010.412
17 农业面源控制:
规模化畜禽养殖粪尿综合利用率 % 65 6065556565
秸杆综合利用率/农用薄膜回收率 % 95/87 85/8785/8790/8790/8785/87
18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 % 43 4343434343
?青山白化?治理率 % 35 3535353535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km2 17 1820202025
社会进步
   19 环保管理:
结合开发区清理整顿,加强开发区的环境管理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符合要求
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达标验收 通过 通过通过
标准化环境监测站通过达标验收 通过 通过通过
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群访事件和议案提案处理率 % 100 100100100100100
20 加强生态环境宣传:
中小学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率 % 85 8585858585
?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保护母亲河号?创建活动 个 1/1 1/11/11/11/12/1
绿色学校 个 1 11112
绿色社区 个 2 1111
特色工作 21 柯城区:全面开展七里乡竹料淹塘整治,实施石室堰引水渠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衢江区:全面开展全区小造纸厂和竹料淹塘整治。
龙游县:完成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全面开展塔石溪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江山市:进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级认定申报。
常山县:同弓乡完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申报,全面开展常山县资源重点监管区矿业环境综合整治。
开化县:编制完成钱江源头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和开展城郊?白色污染?综合整治。 附件
6  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单位:万美元 考 核 指 标 考 核 目 标 基本分
  (100分) 评 分 标 准

  城
  区 衢
  江
  区 龙
  游
  县江
  山
  市常
  山
  县开
  化
  县市
  本
  级全
  市
  合
  计

  发
  区
主要考核指标
  100分 外贸出口 1130 3300360018002400190055008601963050分1、完成考核目标得基本分。  2、超额完成考核目标的,按出口每增50万美元加2分。
  3、未完成考核目标的,按完成实绩占考核目标的比例计分。
协议外资 550 6007007506004001400800500015分1、完成考核目标得基本分。  2、超额完成考核目标的,协议外资每增200万美元加1分。
  3、未完成考核目标的,按完成实绩占考核目标的比例计分。
实际利用外资 200 200280280240100700500200035分1、完成考核目标得基本分。  2、超额完成考核目标的,实际利用外资每增20万美元加2分。
  3、未完成考核目标的,按完成实绩占考核目标的比例计分。
辅助考核指标加分 出口100万美元以上企业数(家) 4 8947311446出口100万美元以上企业在完成考核目标的基础上,每增1家加2.5分。
外派劳务(人次) 30 301201803030180600外派劳务(指外经贸和人事劳动部门组织到国境外的劳务人员),在完成考核目标的基础上,每增10人次加0.5分。
新增获权企业(家) 5 6666625560在完成考核目标的基础上,每增1家加0.5分。
加工贸易企业 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出口须在30万美元以上)比上年每增1家加1.5分。
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当年新批设立境外贸易公司(营销窗口)或办事处、当年新批境外生产企业 1、技术改造进口设备每10万美元加1分。
  2、当年新批设立境外贸易公司(营销窗口)或办事处每家加1分。
  3、当年新批境外生产企业每家加2分。附件
7  旅游、民营经济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一)旅游工作 考核指标 考 核 目 标 基本分
  50分 评分标准
柯城 衢江 龙游江山常山开化
旅游总收入
  (亿元) 0.48 0.78 5.43.42.52.5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游客总数
  (万人次) 15 35 101664747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海外游客
  (人次) 400 500 770045008008003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签约项目
  履 约 率 70% 70% 70%70%70%70%3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
招商实际
  到位资金
  (万元) 500 800 2000150012001000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新引进超5000万元项目每项加2分;超亿元项目每项加4分。
景点建设投入
  (万元) 1000 2000 2000300020002000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每增加300万元加1分。
财政安排到位旅游促销经费
  (万元) 20 20 10010050505分未完成不得分。
到市外组织有较大影响的促销推介活动次数 2 2 22223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举办具有全国性影响的大型活动每次加3分。
在高速公路(未过境的在国省道)旁新设立广告牌 1 1 11112分未完成不得分。
完成A级景区申报个数 1 1 11112分未完成不得分。争取到国家级旅游景区每项加2分。
完成旅游饭店评星家数 - - 11112分未完成不得分。
举办全县性旅游行业竞赛次数 1 1 11111分未完成不得分。
整体促销
  活 动 积极参加孔子文化节等市里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参加省际合作活动,并全面完成任务 3分 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
安全生产
  工 作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 3分 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本项不得分。
其他工作 积极配合做好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做好旅游协会和统计工作 3分 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二)民营经济工作 考核指标 考核目标 基本分
  50分 评分标准
柯城 衢江 龙游江山常山开化开发区
新发展个体工商户 2275 1350 24751975130014002258分每增(减)100户加(扣)0.5分。
新发展私营企业数 210 185 20020018075508分每增(减)10户加(扣)0.5分。
入库工商税收增幅 20% 20% 20%20%20%20%20%6分每减2个百分点扣0.5分。
新增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企业数 20 20 4040201515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多增5户加0.5分。
新增年入库税金50万元以上企业数 8 10 151510105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多增2户加0.5分;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每增1户加0.5分。
新增年产值(销售)500万元以上企业数 8 8 15158888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多增5户加0.5分,其中新增1000万元企业1家加0.5分。
新增年出口产品交货值100万以上企业数 4 4 88531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多增5户加1分,其中每新增自营出口100万美元企业1家加0.5分。
新增市级以上著名
  商标件数 1 1 22111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新创省级以上每项加2分。

  附件8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考 核 指 标 和 目 标 基本分
  (100分) 评 分 标 准
柯城 衢江 龙游江山常山开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 度 农村人口参保率达70%。 20分 每增或减1个百分点加或扣1分。加扣分均20分封顶。
年内县级财政按参保人数人均补助10元足额到位。 5分 未足额到位不得分。
建立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经费。 5分 人员未落实扣2分,经费未落实扣3分。
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
   及时完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 5分 未建立制度不得分。
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人员参加社保和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比例,衢政发〔2003〕46号文件下发前产生的对象达50%以上,衢政发〔2003〕46号文件下发后新增的对象达70%以上。 6.25分 文件下发前的对象达50%,得3.75分,文件下发后新增的对象达70%,得2.5分。每增或减5个百分点加或扣0.25分。加扣分分别为3.75分、2.5分封顶。
政府、村集体、个人三方资金到位率均达100%。 6.25分 政府资金到位率达100%,得3.75分,每少10个百分点扣0.375分;村集体、个人资金到位率达100%分别得1.25分,每少10个百分点扣0.125分。扣分分别为3.75分、1.25分、1.25分封顶。
办理参保手续,表、报、册、证齐全,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支付及时、不拖欠,支付率达100%。 5分 办理及时且手续齐全的,得2.5分,未及时办理的,发生1例扣0.25分,扣完为止;支付率达100%,得2.5分,未及时支付的,发生1例扣0.25分,扣完为止。
开展被征地人员基本情况调查。 2.5分 未开展不得分。调查资料不完整、不正确的,每1例扣0.25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制度 集中供养率达70%。 15分 每增或减5个百分点加或扣1分。
供养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 10分 每增或减2个百分点加或扣1分。加扣分均10分封顶。
最低生活保障制 度 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补尽补,无越级上访。 2分 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每户次扣1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实行信息化管理,所有乡镇(街道)配备专用电脑。 2分 乡镇(街道)未配备专用电脑的,每2个扣1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3分 每少10%扣1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落实优惠扶持政策。 3分 按县(市、区)政府出台的政策,1项未落实扣1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贫困家庭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入学制度 制定工作计划并实施,台帐资料齐全。 4分 未制定计划不得分。台帐资料不齐全扣2分。
符合条件的对象100%享受免费入学政策,助学资金及时到位。 3分 享受率未达100%扣1分,有不能按时办理的扣1分,助学资金有不能及时到位的扣1分。
工作规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分 如有群众投诉或反映,经查实,每1件次扣2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考核项目 考 核 指 标 和 目 标 基本分
  (100分) 评 分 标 准
市开发区 市高新园区 市西区市社保局
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
   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人员参加社保和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比例,衢政发〔2003〕46号文件下发前产生的对象达50%以上,衢政发〔2003〕46号文件下发后新增的对象达70%以上。 40分 文件下发前的对象达50%,得24分,文件下发后新增的对象达70%,得16分。每增或减5个百分点加或扣1.6分。加扣分分别为24分、16分封顶。
政府、村集体、个人三方资金到位率均达100%。 40分 政府资金到位率达100%,得24分,每少10个百分点扣2.4分;村集体、个人资金到位率达100%分别得8分,每少10个百分点扣0.8分。扣分分别为24分、8分、8分封顶。
开展被征地人员基本情况调查。 10分 未开展不得分。调查资料不完整、不正确的,每1例扣1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办理参保手续,表、报、册、证齐全,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支付及时、不拖欠,支付率达100%。 10分 办理及时且手续齐全的,得5分,未及时办理的,发生1例扣0.5分,扣完为止;支付率达100%,得5分,未及时支付的,发生1例扣0.5分,扣完为止。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01年3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主席团决定: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和法律案采用按表决器的方式,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如表决器在使用中临时发生故障,改用举手表决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