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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规则的通知

时间:2024-06-26 09:22:17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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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规则的通知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印发2013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规则的通知

财库[2013]15号



2012-2014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参与银行:

  为规范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行为,促进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健康发展,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制定了《2013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规则》。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3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规则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13年1月28日



附件:

2013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规则


   为规范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行为,促进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本规则所称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以下简称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是指将国库现金存放在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以国债为质押获得存款并向财政部支付利息的交易行为。
   第二条 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招标通过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进行。
   第三条 招标方式。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方式招标,招标标的为利率,边际中标利率为当期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利率。
   第四条 投标标位、投标额限定。
   (一)投标标位变动幅度。投标标位最小变动幅度为0.01%,可不连续投标;每家参与银行每一标位最小投标限额为0.1亿元,投标额变动幅度为0.1亿元的整数倍。
   (二)投标额限定。每家参与银行投标额不得超过当期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招标额的20%。
   第五条 中标原则。
   (一)募入。全场投标总额小于或等于当期招标额时全额募入;全场投标总额大于当期招标额时,按照高利率优先的原则逐笔募入,直到募满招标额为止。
   (二)边际中标。当边际中标标位上的投标额大于剩余招标额时,以每家参与银行在该标位投标额为权重进行分配,取整至0.1亿元,尾数按投标时间优先原则分配。
   第六条 基本存款额和利率下限。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不设基本存款额,当期存款额全部为竞争性招标量。各期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招投标利率下限为招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城乡居民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
   第七条 利率折算原则。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年利率折算日利率时,一年按365天计算。
   第八条 招投标时间。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竞争性招投标时间为30分钟,各期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招投标开始时间在当期操作指令及招投标通知中规定。
   第九条 应急投标。参与银行不能通过招标系统进行正常投标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写完整的“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应急投标书”和“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结算应急指令书”(格式见附1、2)传真至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室,进行应急投标。
   第十条 其他。
   (一)本规则未尽事宜,以有关规定和各期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操作指令及招投标通知等文件为准。
   (二)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

   附:1.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应急投标书
      2.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结算应急指令书



附1:
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应急投标书
业务凭单号:C01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室:
   由于我单位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招投标远程终端系统出现故障等原因,现以书面形式发送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应急投标书。我单位承诺:本应急投标书由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投标方名称: 托管账号:  
招标书编号: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要素1】
标位1: 投标量(资金): 元
标位2: 投标量(资金): 元
标位3: 投标量(资金): 元
标位4: 投标量(资金): 元
标位5: 投标量(资金): 元
标位6: 投标量(资金): 元
标位7: 投标量(资金): 元
标位8: 投标量(资金): 元
投标总量(资金): 元【要素2】
允许商业银行指定券种时请填写下表:
债券代码1:   债券代码2:
债券代码3: 债券代码4:
债券代码5:        债券代码6:
债券代码7:     债券代码8:
债券代码9:     债券代码10:
电子密押:□□□□ □□□□ □□□□ □□□□ (16位数字)
经办人签字(章):          复核人签字(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发送方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1、单位公章应与发送方名称相符;应急投标书填写须清晰,不得涂改。
  2、本应急投标书进行电子密押计算时共有2项要素,其中要素1在电子密押器中已默认显示,如与应急投标书不符时,请手工修正密押器的要素1以保证其与应急投标书的一致性,其余要素按要求顺序输入。


   
附2:
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结算应急指令书
业务凭单号:C02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室:
   由于我单位 ,现以书面形式发送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结算应急指令书。我单位承诺:本应急指令书由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发送日期: 年 月 日【要素1】
发送方名称: 托管账号:  
首次结算方式:纯券过户 券款对付 到期结算方式:见款付券 券款对付
首次交割日: 年 月 日【要素2】
到期交割日: 年 月 日【要素3】
首次结算金额: 元 到期结算金额: 元【要素4】
定期年存款利率: % 业务标识号:
债券代码1: 债券价格: 元/百元面值 债券比例:
债券代码2: 债券价格: 元/百元面值 债券比例:
债券代码3: 债券价格: 元/百元面值 债券比例:
债券代码4: 债券价格: 元/百元面值 债券比例:
债券代码5: 债券价格: 元/百元面值 债券比例:
债券代码6: 债券价格: 元/百元面值 债券比例:
债券代码7: 债券价格: 元/百元面值 债券比例:
债券代码8: 债券价格: 元/百元面值 债券比例:
债券代码9: 债券价格: 元/百元面值 债券比例:
债券代码10: 债券价格: 元/百元面值 债券比例:
电子密押:□□□□ □□□□ □□□□ □□□□ (16位数字)
经办人签字(章):          复核人签字(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发送方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1、单位公章应与发送方名称相符;应急指令书填写须清晰,不得涂改。
  2、本应急指令书进行电子密押计算时共有4项要素,其中要素1在电子密押器中已默认显示,如与应急指令书不符时,请手工修正密押器的要素1以保证其与应急指令书的一致性,其余要素按要求顺序输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唐家璇访问俄罗斯联合新闻公报

中国 俄罗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唐家璇访问俄罗斯联合新闻公报


  应俄罗斯联邦外交部长伊·谢·伊万诺夫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唐家璇于2000年2月28日至3月1日对俄罗斯联邦进行了正式访问。两国外长举行了会谈,就双边关系和当前国际局势中的重大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会谈在相互理解和信任的气氛中进行。

  俄罗斯联邦代总统兼政府总理弗·弗·普京会见了唐家璇外长。唐家璇转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致普京的信。江泽民主席在信中对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良好发展给予了高度评价。 

  普京强调俄方将恪守俄中全面协作的路线,根据双方发表的联合文件所确定的各项原则和双方达成的协议,均衡地考虑双边各领域的合作;指出两国高层领导人保持定期会晤对发展和深化俄中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至关重要。

  双方重申今年将再次举行中俄最高级会晤。

  双方商定将认真准备,以使中俄定期会晤取得显著的实际成果。

  唐家璇和伊万诺夫在会谈中满意地指出,中俄相互协作不针对第三国,日益成为推动世界多极化和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的重要因素。 两国外长主张应无条件地尊重各国人民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社会制度、价值观念和发展道路的权利,并认为借人道主义干预和保护人权之名干涉主权国家的内政是违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的行为。   

  双方强调,任何旨在破坏主权国家领土完整的行为都是不能接受的。   

  双方指出,在当前形势下,保持全球战略稳定对于保障世界和平具有特殊意义。双方商定将继续加强和深化两国在这方面的合作。1972年签署的《反导条约》是战略稳定基石,双方高度评价两国在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中为全面、严格遵守该条约而做出的共同努力。   

  两国外长重申,中俄在确保两国周边地区,包括亚太、中亚、南亚的安全与稳定问题上具有共识。双方均表示愿全面促进"上海五国"框架内的合作。   

  中俄支持亚太地区积极致力于维护地区安全的组织的活动,重申两国支持亚洲一些国家建立无核武器区的主张。   

  俄方高度评价中国顺利实现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重申在俄中双方过去发表的共同文件中阐述的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致力于和平统一国家的努力表示支持。

  中方表示支持俄罗斯联邦政府在车臣采取的反恐怖主义行动。 唐家璇和伊万诺夫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公民相互往来的协定》。访问期间还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互免团体旅游签证的协定》。

  唐家璇外长对在莫斯科受到的热情款待表示感谢,并邀请伊万诺夫外长访华。伊万诺夫愉快地接受了邀请,访问时间将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暂行规定

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


荆政办发〔2002〕69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现将《关于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八月八日

关于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暂行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减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意见》(荆发[2002]5号)精神,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讲究工作质量,现重申并作出以下规定:
一、严格报批程序
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召开的会议、制发的文件和安排的活动外,市政府部门要求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制发文件和邀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席有关事务性活动,实行准入制度,按以下程序报批:
(一)申报。凡要求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制发文件和邀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席有关活动,相关部门应向市政府办公室申报。要求开会或邀请领导同志出席有关活动的,需填写《市政府会议申报表》、《市政府领导事务性活动安排申报表》;要求发文的,必须以文件形式(请示)申报,并附上代拟稿。申报材料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文书科。
(二)登记。文书科对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登记,贴上文件处理单。
(三)审批。
1、秘书一科根据有关规定,提出拟办意见,分送相关副秘书长、秘书长审批。
2、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由秘书长商分管副市长同意后,报常务副市长审批;以市政府名义制发文件,一般由分管副市长商秘书长后,报常务副市长审批;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文件,由相关副秘书长、秘书长审批;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活动,由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副秘书长审批。
(四)承办。经审批同意召开的会议、制发的文件和安排的活动,进入办理程序。会议由部门承办、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督办,文件由相关科室承办,活动由部门承办、相关科室衔接。
二、把握审核重点
(一)会议的审核
对各部门要求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审核人根据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审核把关:
1、是否需要开会。部门一般性的工作,不得以会议形式安排;市政府已发文布置工作的,不再开会布置;能用电话联系解决或派人直接处理的问题,不开会处理。
2、是否需要以市政府名义开会。部门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会议,不得升级以市政府名义召开。
3、是否需要市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内容重要、涉及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可邀请一名分管市长出席会议,其他领导一般不参会。
4、是否需要县、市、区负责人参会。省直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县、市、区政府已参加会议,市直有关部门不再召开有县、市、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5、会议形式是否合理。时间靠近、能合并或套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能开电视电话会议的,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二)文件的审核
对部门呈报的文件代拟稿,审核人根据以下八个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审核把关:
1、可以当面商洽或通过电话解决的问题,不要发文;
2、纯属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事项,如全年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检查、评比、参展和其他工作实施方案等,由部门行文或几个部门联合行文。需市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批准后,发文部门在文中注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3、经市政府批准召开的由部门承办的全市性会议,会议通知和市政府领导在会议上的讲话,一般应由部门印发;
4、已通过会议形式布置了工作的,或已召开会议并印发了会议纪要的,不再发文;
5、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各领导小组需作人员调整的,除主要负责人变更的以外,其他人员一般应由各领导小组自行发文调整,各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议定的事项,由领导小组自行发文;
6、国家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来文(包括主送市政府)需要转发的,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转发;向国家有关部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公文,除有明确要求和规定的外,一般由市政府对口部门上报。上级政府文件已发至县、市、区的,不再发文;
7、市政府召开的专题会议议定事项涉及部门和单位较少的,原则上不发纪要,确需印发纪要的,严格控制发文范围;
8、已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或同一问题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要求的,或以往的文件已作了明确规定,在贯彻执行中没有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的,不再发文。
对经审批同意制发的文件,承办科室根据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核稿:
1、文稿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与市委、市政府已有的规定有无矛盾。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则应了解情况,协商修改;如属新的政策建议,则应提请有关方面研究。
2、涉及有关部门或者县、市、区的问题是否已协商一致。未经协商的,退回报文单位,请其重新办理。经协商仍未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将不同意见和各方理据同时报来,或建议有关综合部门办理,或建议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裁决。
3、文稿提出的政策界限、措施和要求等,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对含糊不清、模棱两可、过于繁琐的,应与报文单位研究修改。
4、是否需要提请有关会议讨论。如认为需要,应提出建议。
对承办科室承办的文件,由秘书一科进行初审,初审人初审的重点是: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简练、通顺,文种和标点使用是否正确,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规定,主题词标注是否准确规范。
对即将付印的文件,由文书科进行复核,复核人复核的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三)领导事务性活动的审核
对邀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席有关活动,审核人根据以下两个方面的要求审核把关:
1、地方和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召开的表彰会、座谈会、报告会、洽谈会、业务工作会、新闻发布会等,一般不安排领导出席;
2、地方和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庆典活动、纪念活动、娱乐性活动、民俗性活动等,一般不安排领导出席。
三、强化办理责任
文书科:来文(包括会议、活动申报表,下同)登记;进入办理程序前的送审及审批结果的反馈;文件正式付印前的复核。从登记到反馈,时间不得超过两天,打印文件做到即送即打,打印完毕后打印人即电话告知承办人校核或分送。
承办科室:对已进入办理程序的文件,指定专人按照核稿要求认真修改,跟踪传递、督办、校核,从核稿到印发,一般不得超过一周;会议、活动的衔接、督办。
初审科室: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拟办意见;按照审核要求,认真审核文件,做到即送即审,初审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天。
四、明确有关要求
(一)本规定所称会议、文件和领导活动,是指部门承办,要求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制发的文件和出席部门举办的有关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承办的会议、起草的文件和安排的领导活动根据有关规定直接进入办理程序。
(二)文件实行两阶段办理。先由部门呈报代拟稿,经审批同意后再进入办理阶段。办理阶段主要包括承办科室核稿、初审科室初审、分管文字工作的副秘书长复核 、秘书长或常务副市长签发四个环节。政府法规性文件的申报,按照本规定执行。
(三)会议、文件、活动的申报,必须以文字形式申报(含网上申报),并由文书科登记处理。
(四)由部门行文,文中冠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的文件,发文部门应先送相应科室审核后发文。
(五)由部门主办、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如会议内容属于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紧急、重大工作事项的安排部署,可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会议通知。
(六)市政府部门不能直接向县、市、区政府行文,也不能直接通知县、市、区负责人参加由部门主办的、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确需县、市、区负责人参会的,由部门向县、市、区政府发邀请函。
(七)各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要把精减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作为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办文、办会、办事。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要热情服务,从严把关,加快节奏,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职责意识,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大胆履行职责,主动协调各方,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不该开的会不开,不该发的文不发,不该安排的活动不安排,从根本上遏制“三多”现象。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2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