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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章程

时间:2024-05-26 02:56:19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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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章程

中国进出口银行章程


中国进出口银行章程
1994年3月19日,中国进出口银行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银行法定名称为中国进出口银行。
英文全称为:The Export Import Bank of China
英文简写为:China Eximbank
第二条 中国进出口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实行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在业务上接受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中国进出口银行主要是为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进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第四条 中国进出口银行本部设在北京。
第五条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注册资本为33.8亿元人民币。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中国进出口银行主要业务范围:
(一)为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进出口提供进出口信贷(卖方信贷、买方信贷);
(二)与机电产品出口信贷有关的外国政府贷款、混合贷款、出口信贷的转贷,以及中国政府对外国政府贷款、混合贷款的转贷;
(三)国际银行间的贷款,组织或参加国际、国内银团贷款;
(四)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贷担保、进出口保险和保理业务;
(五)在境内发行金融债券和在境外发行有价证券(不含股票);
(六)经批准的外汇经营业务;
(七)参加国际进出口银行组织及政策性金融保险组织;
(八)进出口业务资询和项目评审,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提供服务;
(九)经国家批准和委托办理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组 织
第七条 中国进出口银行设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行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会是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国务院负责。
董事会由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董事若干人组成。正、副董事长由国务院任命,董事由有关部门提名,报国务院批准。
第九条 董事会的职责主要是:
(一)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审定本行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年度计划;
(二)听取和审定行长的工作报告,监督本行的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
(三)审查通过本行的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以及税后利润分配方案;
(四)讨论决定提供出口信贷的国别政策及担保、信贷风险等重大决策;
(五)审定银行内部机构的设立、撤销和职能的变动;
(六)审定重要的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
(七)审议重要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及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如遇重大事件时,可临时召开会议。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应由全部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 中国进出口银行设行长1人、副行长若干人。行长、副行长由国务院任命。其他人事任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中国进出口银行行长负责主持银行全面经营管理工作,副行长按照分工协助行长工作,行长的职责主要是:
(一)负责本行全面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三)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四)组织制订本行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年度经营计划;
(五)组织制订本行的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以及税后利润分配方案;
(六)组织拟订本行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
(七)组织拟订本行的机构设立、撤销和职能方案;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及监督
第十三条 中国进出口银行实行独立核算、企业化管理,依法纳税。
第十四条 中国进出口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财政部有关金融、保险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制定本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中国进出口银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部、审计署的监督。
第十六条 中国进出口银行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在行长领导下对银行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 中国进出口银行按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人员聘用和辞退。
第十八条 中国进出口银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按国务院发布的行员工资制度决定职工的报酬。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中国进出口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关于加强仓储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管管二字(2004)75号

关于加强仓储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4年5月5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陈砦村郑州陈砦冷藏贸易有限公司30号冷库在存放蒜薹时发生货架倒塌事故,造成15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77.7万元。经调查,事故的主要原因为:江苏省常熟市金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违规生产用于冷库的仓储货架,并且在设计、生产、安装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货架整体稳定性差、承载能力不足造成失稳坍塌;陈砦冷藏贸易有限公司购置货架时未对供货厂家的设计、制造、安装资质进行确认,其30号冷库货架安装完毕后没有进行质量验收;该公司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未经安全培训;金水区、庙李镇人民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对陈砦冷藏贸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不力,管理不严。据此,河南省人民政府已经对19名责任人员作出了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决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

  郑州市“5.5”事故暴露出部分仓储企业(包括各种商品储存企业、仓储式超市等,下同)在安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仓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仓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要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仓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仓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安全基础较差的中小仓储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督促仓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要促使仓储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

  对从事租赁经营的仓储企业要督促其加强对出租库、出租场地的安全管理,明确与承租人之间的安全责任。

  三、督促仓储企业严把仓储设备设施质量关,加强仓储设备设施订货、验收、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仓储企业要严格审查供货单位和安装单位的资质,并对产品和施工安装质量组织验收,严防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仓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从而从源头上加强防范,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仓储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和正确使用。

  四、加强仓储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要督促仓储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的规定,保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加强仓储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要将郑州市“5.5”事故情况及教训向所有仓储企业进行通报,要求企业举一反三,在近期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彻底的自查,认真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电路、货架、库房等生产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工程是否通过竣工验收;员工是否经过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请各地结合具体情况,适时安排对仓储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的抽查,督促仓储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岳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名牌产品实施奖励的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


岳政发[2005]20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名牌产品实施奖励的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各单位:
《关于对名牌产品实施奖励的办法》已经2005年9月21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八日



关于对名牌产品实施奖励的办法

为了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湖南省质量振兴规划(2001-2010年)》(湘政发〔2000〕2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名牌兴业战略的意见》(岳政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提高质量总体水平,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5年起,对全市获得名牌产品的企业实施奖励。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省、市《质量振兴规划》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名牌兴业战略的意见》,调动全市企业加强质量体系建设、争创名牌产品的积极性,提升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促进全市产品上档次、质量上台阶、经济持续提高、社会和谐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民本岳阳”打下坚实基础。

二、奖励范围和标准
(一)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质量管理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二)凡获得“国家免检产品”、“湖南名牌产品”、“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为加强对我市名牌产品企业实施奖励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质量监督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检验检疫局、市畜牧水产局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名牌战略,创造我市产品的“湘字号”、“国字号”品牌和名、优、特产品,抢占国内外市场。
(二)保护名优,打击假冒。要加大对名优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名牌产品激励机制,加强对名牌产品的培育,使其发展壮大,成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同时,要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力度,保护名牌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兑现奖金,抓好落实。2005年的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安排,从2006年起,要将奖励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获得名牌产品企业的奖金,要确保发放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或理由克扣、挪用和截留。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